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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家里的活儿不能请保姆做吗”

“为什么就一定要毓秀来做呢”

“办法肯定比困难多的,有困难就要想办法解决,而不是逃避问题”

郝妈都能想象得出来,要是再问郝新明,为什么要让毓

秀的弟弟一家三口住下时,郝新明会怎么回答。

还能怎么回答

“人多了住不下,为什么不能换个大房子呢”

“解决的办法有那么多,怎么就非要把人赶出去呢”

郝妈再度捂住心口,她觉得她要不好了。

不过说实话,郝新明还真没想过这些事儿,事实上若是有别的选择的话,他还是很愿意让苗飞跃一家三口离开的。但因为事后了解了一下情况,他觉得不太可

能了,那就索性留下吧。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苗飞跃不闹腾的。

整个老苗家,最能折腾的人其实不是甄美,而是盼娣。

盼娣才是全家里面最像苗光荣的叛逆孩子,她是真的耐不住,各种搞事各种作天作地。当然,她只是小时候折腾家里人,长大了就跑出去外面折腾了,外面天大地大,她的梦想就是像爷爷那样,靠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片新的天地

其次是甄美,但甄美她跟盼娣最大的区别就是,她不是本折腾,她每次折腾往往都是有目的的。

小时候是为了一口吃的,长大了就是为了钱,或者就是她儿子的事情。眼见郝新明给她儿子找了好学校,又给他们母子俩了衣食住行,还按月给她发工资,她还闹啥她怕死了,就怕哪天郝新明翻脸把她赶出去,就她那点儿本事,养自己还凑合,拿什么来养儿子

而苗飞跃,又跟这俩姐姐完全不同,真要说的话,他有点儿像大姐招娣,但又不是完全相像。他比招娣还要笨得多,又木讷,除了会种地之外,没有别的谋生技能。

因此,他老老实实的待在郝新明家里,这不正好家里搬了家,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他很会种地的,哪怕如今不需要他种地了,那就改成种花呗,也不难的,他稍微琢磨一下,再下点儿苦功夫,勤快一些除草浇水,反正总归比城里人强多了。

除了伺候花草外,苗飞跃还要在甄美去菜市场大采购时,负责搬东西。家里要换煤气罐了,也是他去换。

但凡是苦活累活,不需要动脑子的那种,交给他绝对没问题的

他媳妇也不是一个爱折腾的人,除了在家里带孩子外,也会主动帮甄美洗菜、择菜,再就是像爬高爬低的擦窗户、抹桌子、拖地等等,有技术难度的事情别找她,但打扫卫生她还是很在行的。

郝新明一开始肯定是持排斥态度的,但架不住苗家这些人确实勤快得很,他后来想着,只当是请了人干活得了,反正因为包吃包住的缘故,他给的工资很低。

差不多就是,每个月给甄美、苗飞跃俩口子,包括给李桂芳的零花钱加在一起,也就是相当于毓秀的工资。

郝新明就特别会自我安慰,他想的是,大不了就当毓秀在家里当全职太太,这种事情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很常见的。况且,真要当全职太太还不一定有苗家那三人做的好呢。再一个,毓秀要是当了全职太太,还不得把手给弄粗糙了长久的在厨房里烟熏火燎的,还不得变成黄脸婆了

这么一想,就感觉挺好的。

可郝妈没办法这样自我安慰啊

尤其是,先前她是完全没意识到儿子家里又出状况了,等她意识到后,再看到二姑姐那欲言又止的模样,她能不起疑心吗还没等她将事情查清楚,她那已经嫁出去的大闺女,就风风火火的跑回了娘家。

张嘴就来“妈他们都说小明那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郝妈

就差点儿告别了这美丽的世界。

这两个事情的性质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拿钱养媳妇的娘家人,那也不过是当冤大头。可替别人养儿子,还拿儿子当个宝,那就不是区区一句冤大头可以形容的了,那是头上啊,长了一片青青草原。

郝家这边直接疯了。

不止郝妈炸了,连带郝爸都差点儿没被这个消息给吓傻了。要知道,以郝家如今的经济条件,多养几个人不在乎的,但是,假如连孙子都不是自家的了

那还说什么什么都别说了

郝爸一出手,郝新明就算再怎么不情不愿,也得把事情交代了。

不过他还是尽可能的藏了一些真相的,反正能不说的就尽量不说,半真半假的说一些,应该是不会被人揭穿的。甚至于,郝新明那已经不叫做半真半假了,他只是隐瞒了部分真相,告诉他爸妈的只有他愿意说的那一部分。

譬如,儿子肯定是亲生的,这个是必须给家里一个交代的,如果连这事儿都不能保证的话,那么俩人必须离婚,没的商量。

真不是郝爸郝妈太封建了,哪怕换个心胸宽广的人来,也不太可能接受这个事儿。

好在,郝新明诅咒发誓,儿子就是他亲生的,绝对是。

“那为什么说像舅舅我告诉你郝新明,别再跟我们打马虎眼,既然都把你叫回家来说话了,就代表着我跟你妈都已经将事情查清楚了。你媳妇只有一个弟弟,咱们也特地去看过去了,像舅舅开什么玩笑”

郝新明深吸一口气,知道这部分事情是没办法隐瞒的。

行吧,那就实说好了。杰米哒63

“孩子的确像他舅舅,不过不是苗飞跃,是孩子的亲舅舅,也就是毓秀的亲哥哥。”

“啥意思”

“苗飞跃不是毓秀的亲弟弟,毓秀她其实不是苗家的亲闺女。”

“啥玩意儿”

郝爸郝妈顿时来了新一轮的原地爆炸。关键不是毓秀的身世问题,关键是儿子儿媳都结婚那么久了,孙子都上小学了,现在才告诉他们,儿媳妇是被收养的

不对。

“郝新明你少糊弄我们乡下农村啊还有毓秀多大了她小时候,那不是七十年代初那年头,家家户户都吃不饱穿不暖,谁家会去还是女孩儿不对啊,毓秀她是家里的三闺女吗”

“是的,她前面有两个姐姐,后头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郝新明满嘴的苦涩,但凡有法子,他都想隐瞒这些事情,但显然现在条件不允许了,他爸妈都摆出这个架势来了,那就是必然要知道真相的。

郝妈一脸气疯了的表情“我问你,在已经生了俩闺女的情况之下,哪个脑子有毛病的人还会去收养一个闺女你媳妇到底是什么情况算了,让她自己过来跟我说”

“我全知道的,妈妈你别这样,你想知道什么问我好了,我告诉你。”

“毓秀到底是不是苗家的孩子”

“不是苗家亲生的。”

“收养的”

“确切的说,那是抱错的。”郝新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他是站在毓秀这一边的,因此所有讲述的内容都是从毓秀这边出发。

他告诉他爸妈,毓秀是个可怜的孩子,原本应该是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人家,七十年代的长途货车司机还是很吃香的,跟郝家这种人家当然是没办法比的,但总比苗家来得强。

可阴差阳错的,毓秀跟另外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孩子换错了,从此命运就被改变了。

郝妈从原本的气疯了的表情,到如今听了郝新明这些话后,愣是变成了我听你继续瞎编的表情。

总结下来就是,完全不信。

“小明啊,你还是太天真了。你根本不知道六七十年代农村是个什么情况,还抱错孩子呢我告诉你,我当初生你大姐的时候,还是在家里生的呢要不是因为生你的时候,有些不太稳当,我都没想过要去医生生

孩子乡下农村抱错孩子咋抱错的搁家里生的孩子,你告诉我,要怎么抱错”

“卫生所生的。”

这一点,郝新明早就问清楚了,当然他知道的版本是,身为护士的何小梅从中搞了鬼。要不然,就算是还在卫生所里,也不太可能抱错孩子的。因为在当时,很少会发生好几个孕妇同时生产的情况,再说了,生完孩子就放到产妇身边了,怎么抱错

当然,若是人为的,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郝妈不信啊,她一点儿也不相信儿子说的那些话,倒不是怀疑儿子,而是觉得儿子已经被那家人洗脑了。

“港城那边,据说有一种技术,可以查明白孩子是不是自家亲生的。”郝妈冷着脸看向郝新明,“你媳妇的身世我不在乎,但孙子必须是我郝家的种,不然你们立刻离婚”

她还是觉得,孙子的长相有问题。

“妈你觉得我会不在乎儿子是不是我生的吗说实话吧,我见过孩子的亲舅舅,是我大学的同学。”

“这话可编得越来越有趣了。”

郝新明索性不说了,抬腿就往楼上走。虽说他已经结婚好几年了,但家里原本属于他的房间还是在的,东西也都是老样子的,毕竟他偶尔还是要回家探望父母的。

很快,他就从房间里翻出了一张已经落了灰的照片,匆忙跑下楼递给了他妈。

“你的大学毕业照你给我这个干嘛”

郝新明指了指毕业照里的其中一个人,因为毕业照是那种最典型的集体照,每个人都只有一小点,非要凑近了看才能看清楚。好在,甄卓凡因为人缘不太好的缘故,一直是站在最旁边的,特别容易找不说,而且他外貌出众,饶是在这种集体照里,也格外得显眼。

郝妈定睛一看,随后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又将照片递给了郝爸,俩人分别看了许久,郝爸甚至戴上了老花镜细细看,最终俩人对视了一眼,又将目光落在了郝新明脸上。

“我同学,甄卓凡,也是我当时的舍友。”

“其实我喜欢毓秀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确切的说是在大一的时候,毓秀还没来京市,我就从甄卓凡的照片里看到了她。不过,那时候她不是甄卓凡的妹妹,而是甄卓凡的妹妹的同班同学兼好友。”

“后来,念大三的时候,毓秀上了京市,那时候她的身世已经曝光了,但她不愿意离开养父母回到亲生父母那边,因此甄卓凡很不高兴,就跟她渐渐疏远了。我就趁机”

“爸妈,我也很在意儿子的,真的是这个情况。至于你说的,也对,一般农村人是不会去卫生所生孩子,但事有特例啊我也问过了,甄卓凡的妈妈当初是因为他爸在外地跑长途,家里就他一人,索性就把他放到了亲戚家,自己去了卫生所待产。苗家这边,是因为半夜里摔了一跤,不得不送到卫生所里。”

郝新明很努力的解释了,可郝爸郝妈还是一脸听天书的表情,也不能说是完全不相信,就是觉得这事儿有点儿太扯了。

孩子啊,孩子怎么会抱错呢又不是历史上狸猫换太子。

最终,还是郝爸先开了口“行吧,就算是这样好了,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说呢咱们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也不会接受你媳妇吧反正都是乡下农村人,爹妈是种地的,还是开长途货车的,有差别吗你为什么不说呢”

因为他不知道啊

万幸的是,郝新明并不是毓秀,他没那么缺心眼。这种话一旦说出了口,迎来的绝对是狂风骤雨。

因此,郝新明只低头认错“爸、妈,是我的错,我是觉得毓秀是谁家的孩子不重要,我又不是那种贪图丈人家里钱财的人,我喜欢的就是毓秀这个人,她是谁的女儿,一点儿也不重要。”

郝爸没了言语。

可郝妈却还是不依不饶“那为什么她不换回去都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了,为什么不换”

“因为她觉得养育之恩大于天。”郝新明一本正经的讲述着苗家的温馨幸福生活,致力于让父母明白,就是因为在苗家过得很幸福,毓秀才放弃了回到亲生父母那边。

然而,郝妈作为一个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人,她完全不能理解这种事情。

“亲妈辛辛苦苦怀孕,拼死生下了她,抱错是个意外,她为什么不换回去就算不换回去,像当初你俩结婚这种大事儿,为什么不请亲爸亲妈过来喝酒又不是亲爹妈把她给丢了,那不认回来还是有点儿道理的,是抱错啊她凭啥不认呢”

“妈”郝新明也没办法了,只能一再的重复说,是两家抱错,是两家都对自己养的孩子有了感情,不换回去也是两家商量的结果。

“你们想想,苗家培养出了一个大学生,还是在乡下农村培养出来的,多不容易啊就这样换回去,谁舍得再说了,那边也对自己养的女儿有感情了,甄卓凡可疼他那个妹妹了。”

郝妈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她儿子“培养大学生不容易就苗家那一个两个不是傻子就是蠢货笨蛋的,还培养大学生搞不好就是人家爹妈聪明生出来的孩子也聪明你不是说,毓秀的亲哥哥是你同学那就说明是孩子的问题不是爹妈养的问题”

“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妈,我总不能为了这个跟毓秀离婚吧再说了,我是觉得,她对养育之恩那么看重,就说明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那你怎么不说她对亲爹妈这么无情,是个天生冷情冷心的人呢”

正如同郝新明先前所猜测的那样,关于养恩重要还是生恩重要,这根本就是个无解的难题。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很显然郝妈是站在生恩那一边的。

郝新明实在是没法子了,反正能劝的他都劝了,同时他也坚定的表示,他爱毓秀,他打算跟毓秀过一辈子。

撂下最后那句话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郝家。

“老郝你看看你儿子你看看你儿子他”郝妈真的是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翻,直接撅了过去。

等她再度醒来时,已经是在医院里了。

病床旁边,她大闺女、她老公,还有二姑姐都过来了,见她没事,大家才长出了一口气。

她二姑姐显然是已经在她昏迷期间听说了全部的事情,忙开口安慰她“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就是收养的孩子吗这有啥呢你是儿媳妇被人收养了,可她再怎么样,还能是你生的不成想开点儿,你可千万别倒下了。”

“我气得是这个吗我气得是小明那孩子”

“不气了不气了,真的没啥的。”她二姑姐明显迟疑了一下,末了才道,“我跟你说过没,我小儿媳妇也是被人收养的,这有啥呢既然养了,就是亲生的。”

“姐哟,你家那情况跟我家能一样吗你家小儿媳妇她爸是人民英雄没孩子才从亲哥哥家里过继了一个我家呢我都不知道苗家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还有那个”

郝爸在旁边提醒了她“好像是姓甄的。”

“对对,就是那个小明媳妇的亲生爸妈家里,是姓甄的一户人家。我是不知道那家人是什么情况,可再怎么样,都要比苗家这边好吧苗家人啊,那就是一群无赖”

郝妈大口大口的穿着粗气,旁边的人赶紧安慰她千万不要着急,医生都说了她不能着急的,万一气急攻心中风了怎么办

“想开点儿想开点儿,反正大不了不来往啊身子骨重要,身子骨才是最重要的啊”

然而,郝妈就是想不开。

她想不开啊

本来,她可以有一个还算不错的亲家的,现在则是被迫摊上了一群无赖不光是无赖的一家子,还全都是吸血鬼,依附着她儿子拼命的吸血

一个没崩住,她又晕过去了。

她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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